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唐燕飞)3月30日,深圳证监局发布《深圳证监局2022年度稽查执法工作综述》。从案件主要特点看,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和恶性财务造假是监管严查范围之一。
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,深圳证监局以典型案例揭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,向市场传递“零容忍”的信号,有助于遏制造假空间。与此同时,打击财务造假行为,加强中介机构“看门人”责任,对企业、中介机构进行追责问责,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不断打造诚信、规范的市场环境。
2022年,深圳证监局共办理案件38件,其中自立案件26件;办结案件20件,办结案件均查实。深圳证监局全年查办案件类型包括信息披露违法违规、内幕交易、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股票、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、私募机构违法违规、违规减持、基金公司股东违法违规、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。案件主体涉及辖区上市公司、证券公司从业人员、公募基金公司、私募机构、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等多个领域。特别聚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,为全面注册制改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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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是深圳证监局严查内容,恶性财务造假被重点打击。2022年,深圳证监局共查办上市公司、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13件,占案件总数的34%。其中涉及财务造假相关案件8件,占信息披露案件总数的62%。
具体案例中,某上市公司聘请“专业”团队包装上市,量身定制造假方案,连续多年通过虚增收入、虚减成本等方式虚增利润金额累计超20亿元,占披露利润总额的173%,每年均改变盈亏性质,金额巨大、性质恶劣。还有上市公司虚构境外业务,自上而下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,制作虚假合同、销售订单、成品出仓单、境外银行存单、银行对账单,为应付审计伪造询证函等全套内外部单据、仿制客户公司招牌和员工证件、假扮客户员工接受访谈,虚构收入超过同期收入的70%。
深圳证监局严格落实“一案双查”,督促中介机构尽职归位。深圳证监局在查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,坚持上市公司主体与中介机构案件查办一体推进,同步开展对中介机构的调查。
2022年,深圳证监局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涉及的7家次中介机构启动核查或调查。稽查发现,部分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程序存在重大缺陷,某会计师事务所未履行基本的审计职责,制定的审计计划未执行,执行审计程序不恰当,收入和应收账款相关实质性程序失效,难以应对舞弊风险。某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工作,甘当签字“工具人”,而实际负责项目审计人员因不签字,对存在舞弊迹象的审计证据未保持职业怀疑,导致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报告。
深圳证监局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类案件高压态势。紧盯市场关键少数,重点打击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利益相关人内幕交易行为。2022年,深圳证监局查办内幕交易类案件11件,占案件总数的29%,内幕交易仍是二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高发领域,并购重组、定增以及签订重大合同等为内幕交易“重灾区”。某上市公司高管利用拟分拆子公司上市消息,借用他人账户突击买入;某投资机构在上市公司公告实施定增停牌前,组织资金精准买入,次日涨停即卖出;某公司工作人员结交上市公司董秘,利用董秘圈交换信息,获取上市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消息,为其管理的账户牟利。
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行为也是深圳证监局严肃查处的领域。深圳证监局2022年办理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案5件,较往年明显增长。证券从业人员守法合规的意识仍待进一步加强,违法持有、买卖股票行为屡禁不止,涉及人员既有证券公司高管,也有营业部一线理财顾问、投资顾问,长期借用亲属或他人证券账户违法交易、规避监管。
私募机构违法违规乱象被深圳证监局持续严打。2022年,深圳证监局对2家私募机构立案调查,对1家机构及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,系全国首例对私募机构从事资金池业务采取的行政处罚。全年共计对32家私募机构及35名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,向公安部门通报15家风险机构涉刑线索。
2022年,深圳证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4份,涉及主体42个,其中机构主体7个,自然人主体35个,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等“关键少数”处罚人数占总人数比重达57%,强化执法震慑作用;罚没款共计约4460万元,同比增长10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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