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)
来源:兴国县人民法院
2月24日,兴国县人民法院对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黄承辉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审理。各乡镇党委书记、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、城市社区党工委书记和县委各部门、县直、驻县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1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15年至2022年,被告人黄承辉在担任兴国县林业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林业工程项目、设立定点疫木加工企业、调整林地规划、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,先后索取、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65.5万元。
公诉人宣读起诉书
庭审中,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承辉的犯 罪事实和罪名,依法有序开展了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,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,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。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、节奏紧凑,法庭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。本案庭审持续近3个小时,案件将择期宣判。
庭审现场,合议庭听取控辩双方意见
庭审结束后,现场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, 这不仅是一堂直观的法治教育课,更是一生动的警示教育课, 通过近距离旁听庭审,真切感受到了违纪违法付出的惨重代价,今后将增强自身法治意识与廉洁意识, 时刻保持自警自省自重自律, 提升拒腐防变能力。
各单位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
接下来,兴国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加大职务犯罪惩治力度,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,为兴国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。
Copyright © 2015-2022 起点产业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皖ICP备2022009963号-12 联系邮箱: 39 60 29 14 2@qq.com